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代码:300970 |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 公告编号:2025-014 |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65,525.06元,2024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3,908,344.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7,710,562.9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8,102,442.44元。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23,108,400.00 | 23,34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565,525.06 | 30,348,940.26 | 78,252,313.54 |
研发投入(元) | 14,605,198.13 | 16,528,200.57 | 14,041,002.29 |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元) | 1,032,111,560.17 | 996,221,375.81 | 751,593,906.9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7,710,562.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38,102,442.4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448,4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345,242.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448,4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45,174,400.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63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依照《公司章程》(2024年10月)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既定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注重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盈利水平及发展阶段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