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22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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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228号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泓淋电力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泓淋电力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泓淋电力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泓淋电力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泓淋电力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泓淋电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此页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22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贤君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贾茹 | |
2025年4月23日 |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7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4,690.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9,772.0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3年3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5,237.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237.26万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567.14 万元;(3)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1,916.01万元,其中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920.00万元,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96.01万元;(4)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的净额为3,850.15万元。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33,901.79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10,326.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3,575.02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3年3月24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威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3549700112501060、20000033549700114163708);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5603001040050576、15603001040049933);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20078801600001189、20620078801700001175);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76910100100498548);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002519026);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4748128800、24294778348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威海泓淋电力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3848722689),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301036502、10000030103651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15603001040049933)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用于“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账号:24294778348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的用于“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账号:20000033549700112501060)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述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7月,公司对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
811070101300251902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
1560300104005057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账号:
2000003354970011416370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述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224748128800 | 19,460.27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20620078801700001175 | 4.5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20620078801600001189 | 1.57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76910100100498548 | 1.80 |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5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036513 | 852.77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开发区支行 | 233848722689 | — |
7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036502 | 3,254.10 |
合计 | —— | —— | 23,575.02 |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724.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即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及时进行了整改。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9,772.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454.0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724.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 否 | 40,767.81 | 40,767.81 | — | 36,119.98 | 88.60% | — | — | — | 否 |
(1)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1,989.42 | 11,989.42 | — | 10,922.31 | 91.10% | 2023年5月 | 2,193.85 | 是 | 否 |
(2)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28,778.39 | 28,778.39 | — | 25,197.67 | 87.56% | 2023年4月 | 4,305.13 | 否 | 否 |
2.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4,118.24 | 14,118.24 | 4,182.29 | 12,053.32 | 85.37%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1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9,886.05 | 69,886.05 | 4,182.29 | 63,173.30 | — | — | 6,498.9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7,995.00 | 27,995.00 | 8,311.73 | 9,631.10 | 34.40%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 | 59,920.00 | 59,920.00 | 29,960.00 | 59,92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尚未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 | — | 11,971.00 | 11,971.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9,886.00 | 99,886.00 | 38,271.73 | 69,551.10 | — | — | — | — | — |
合计 | — | 169,772.05 | 169,772.05 | 42,454.02 | 132,724.40 | — | — | 6,498.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行业市场及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本期实现效益4,305.13万元,主要系项目实施期间,受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影响,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较可行性研究时下降。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72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690.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69,886.05万元,超募资金净额为99,886.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累计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995.00万元投资建设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2亿元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累计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59,9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泰国新项目“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9,631.10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0,326.77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基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威海经技区浦东路9-10号厂区”变更为“威海经区九龙路南、金诺路西地块”。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5,237.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237.2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 |
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共计3,580.72万元、“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67.11万元,以及各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48.86万元,共计4,696.69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64.92万元,以及各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34.40万元,共计2,299.32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901.79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0,326.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3,575.02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即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及时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