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75.49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1,477,976,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3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47,295,262.0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在实际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以分红总金额保持不变为原则,按照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红派息。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118.15万元,同比下降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31,775.49万元,同比下降50.62%。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较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积极的回馈。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295,262.08 | 100,502,429.91 | 28,824,333.6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197,723.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7,754,927.06 | 643,543,838.80 | 301,739,369.64 |
研发投入(元) | 162,724,198.86 | 205,519,760.02 | 182,232,859.59 |
营业收入(元) | 3,711,181,458.40 | 4,106,171,684.38 | 3,818,868,588.1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738,215,210.8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58,866,442.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6,622,025.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197,723.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27,298,32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26,819,748.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550,476,818.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3%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76,622,025.6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与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