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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5-02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77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指立信)审计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7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方电热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东方电热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东方电热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方电热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报告仅供东方电热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专项说明的签字会计师为:高彦、邓英。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如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应收账款2,036.29851.14340.112,547.3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预付账款2,389.742,377.9911.75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50.00350.00日常资金调拨非经营性往来
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60.77160.77日常资金调拨非经营性往来
镇江东方华峰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0.270.27代垫款项经营性往来
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0.110.11代垫款项经营性往来
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050.1550.153,000.00日常资金调拨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镇江东之方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应收账款28.6446.5452.9522.2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原联营企业应收账款30.5345.4275.9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应收账款149.8120.3843.03127.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江苏智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37.1038.0535.0440.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往来
江苏智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预付账款561.22492.5768.66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经营性往来
总计2,793.156,952.8850.153,628.576,167.61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罗月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当期和累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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