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监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针对会计师强调事项,公司已经落实措施并进行了相关整改工作。监事会将充分发挥职能,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