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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58,587,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7,576,243.40元,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2,688,641股,回购账户股份为4,101,163股,因此,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858,587,478股。

2、2025年2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由4,101,163股增加至5,045,763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由858,587,478股变更为857,642,878股。

3、鉴于公司本次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45,763股后的857,642,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33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7,576,228.61元。

4、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5,045,763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为

2.985738元(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10)。每股现金红利应为0.2985738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38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858,587,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7,576,243.40元,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范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2,688,641股,回购账户股份为4,101,163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858,587,478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在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4,101,163股增加至5,045,763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基数由858,587,478股变更为857,642,878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45,763股后的857,642,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33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7,576,228.61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45,763股后的857,642,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33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297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66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3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朱溪瑶、周响来

咨询电话:0752-3761918

传真电话:0752-37619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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