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2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拟向参股子公司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实业”)进行增资。金开实业系由公司与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经开国控”,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运营平台)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萧山经开国控持股51%、公司持股49%。本次公司与萧山经开国控拟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金开实业合计增资1.9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9,31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开实业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亿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资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金开实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注册时间:2015年09月10日
3、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4、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结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
7、法定代表人:江峰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萧山经开国控的实际控制人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萧山经开国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经查询,萧山经开国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杭州市
4、经营范围: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5、持股比例:萧山经开国控持股51%、公司持股49%,本次增资萧山经开国控拟出资9,690万元,公司拟出资9,310万元。增资后股权架构不变。
6、金开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经审计) | 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5,085.88 | 3,872.38 |
净利润 | 32.93 | -41.21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466.22 | 2,407.15 |
总负债 | 1,384.12 | 1,366.26 |
净资产 | 1,082.10 | 1,040.89 |
资产负债率 | 56.12% | 56.76% |
7、经查询,杭州金开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增资。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次增资是公司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重点布局光伏项目、电站运维与后市场服务。本次增资后,金开实业将聚焦新能源电站资产布局,在双方股东的支持下,未来将有利于获取稳定且优质的电站资源,推动公司新能源战略落地。
2、本次增资是获取稳定新能源业务的重要路径
公司作为金开实业的股东,同时负责其具体业务落地,将优先获取金开实业后续光伏电站投资带来的EPC服务、供应链采购服务以及电站运维服务三大业务,为公司新能源板块提供稳定的
业务来源。
3、本次增资有利于保障金开实业资金需求
金开实业目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融资能力受限,已无法满足投资电站资产所需资金规模。本次增资后,金开实业的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的风险
1、电价风险:电价存在降低趋势。
应对措施:①结合储能系统在电价高时售电;②选址优先选长三角、珠三角等电力需求高、电价波动小区域;③采用电价托管服务,减少电价波动影响。
2、项目限电风险:电网出于安全运营的考虑可能会限制电力的输出,上网电量也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项目收益。
应对措施:①及时跟进电力区域市场分析,关注相关政策变动;②在选择收购资产时,需要关注拟收购资产所在地区是否存在限电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金开实业开展电站投资业务,与公司现有新能源资产开发类业务形成互补,推进公司新能源EPC、运维业务拓展。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