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能辉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美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美霞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并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美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7年7月就职于山东东营财校,担任教师;2000年3月至今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先后任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和8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任职状态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美霞在职16160008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积极出席了会议。对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事项进行审查和建议,参与拟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积极出席了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查工作,积极参与讨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通过多次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与公司高管、审计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交流,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情况汇报。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同时非现场工作时期,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定期及不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解答提出的疑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对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汇报、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初步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审计结果,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审查,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的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本人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建立且比较健全,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的设计

与运行是有效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4、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认真审查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万锋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彭玲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相关背景、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履职要求。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审议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除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深交所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做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张美霞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