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正常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情况如下:
届次 | 时间 | 议案 | 审议结果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3/7 |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3/25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23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6/5 | 关于变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8/26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10/24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12/27 | 1.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对2024年度公司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够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公司重视规章制度建设,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通过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股权和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查阅首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终止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制定并执行的该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十)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的实际情况。
(十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分别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督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依法依规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依规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信息;积极参与公司财务审计,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加强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