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2.00 |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 ||
6.01 |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 √ |
6.02 | 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 | √ |
6.03 | 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 | √ |
6.04 | 独立董事津贴 | √ |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 ||
6.05 |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 √ |
6.06 | 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 | √ |
6.07 | 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 | √ |
6.08 | 独立董事津贴 | √ |
7.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2.00 | 《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 ||||||
6.01 |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 √ | ||||
6.02 | 董事高万里先生薪酬 | √ | ||||
6.03 | 董事余军文先生薪酬 | √ | ||||
6.04 | 独立董事津贴 | √ | ||||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 ||||||
6.05 |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 √ | ||||
6.06 | 董事高万里先生基本薪酬 | √ | ||||
6.07 | 董事余军文先生基本薪酬 | √ |
6.08 | 独立董事津贴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