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1,275,803.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089,585.9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0,861,25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086,125.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十)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一)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