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报告摘要
星昊医药43001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殷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项目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每10股送股数 每10股转增数年度分配预案
1.60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温茜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电话010-67881088传真010-67877439董秘邮箱wenqian@sunho.com.cn公司网址http://www.sunho.com.cn/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邮政编码100176公司邮箱wenqian@sunho.com.cn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端药物制剂研发产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专注于特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
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GMP条件下的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CMC/CMO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方消化酶胶囊、吡拉西坦(小水针和粉针)、醋酸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甲钴胺片、注射用硫普罗宁等;同时,公司充分利用MAH制度带来的良好机遇,对外开展CMC/CMO服务,为药品研发机构、初创的医药企业、大型医药企业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入主要是药品的销售收入和CMC/CMO服务收入。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用服务型销售理念开拓市场。公司的客户类型无变化,主要客户是医药流通企业;公司提供CMC/CMO的服务时,采用受托技术服务合同模式。
(一)药品销售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及经销模式,其中以经销模式为主。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推广、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店等终端客户。
2、经销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采用行业内通行的经销模式,即公司向具有药品经营许可的医药配送公司实行买断式销售,再由医药配送公司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
(二)CMC/CMO业务模式
公司与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签订受托产品技术服务合同,客户作为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公司进行药物研发阶段各批次样品的生产或该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并成功上市后商业产品的生产,公司配合客户开展并完成药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在协议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前,公司按批次向客户收取加工费、试验费等费用,在获得生产批件后,公司将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并供货,按订单收取加工费。
公司CMC/CMO业务模式流程图公司采取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PMC)管理模式,建立了物料供应商审计制度,每年由质量部门牵头进行质量审计,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由生产管理总部采购组统一向国内厂商和经销商采购原材料,每年末对关键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公司下年度采购单价,对公司用量大且品种稳定的物料签订全年采购协议。每月底生产部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确定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拟订采购品种、数量,统一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分解落实后的采购计划,在已确定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公司根据自身实际产销能力确定每种原材料及辅料的最低库存预警线,该预警库存可保证公司一定时间内的正常生产。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末 2023年末
增减比例%
2022年末资产总计1,846,313,881.39
1,799,788,137.78
2.59%
1,395,161,83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38,268,968.87
1,480,163,430.66
3.93%
1,094,590,20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2.58
12.08
4.14%
11.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35%
13.53%
-
14.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68%
17.64%
-
21.20%
(自行添行)
2024年 2023年
增减比例%
2022年
营业收入648,042,134.12
721,995,870.96
-10.24%
607,374,42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882,732.47
92,723,545.76
-10.61%
81,509,63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2,390,810.67
73,786,587.71
25.21%
49,091,07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998,852.67
143,794,081.55
-42.28%
96,703,026.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5.49%
6.98%
-
7.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6.12%
5.56%
-
4.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4
-19.05%
0.89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股份性质
期初本期变动
期末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78,644,874
64.16%
42,773,026
121,417,900
99.28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00%
42,684,326
42,684,326
34.905%
董事、监事、高管
0.00%
4,500
4,500
0.004%
核心员工
0.00%
302,650
302,650
0.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43,932,326
35.84%
-43,062,026
870,300
0.71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2,684,326
34.82%
-42,684,326
0.000%
董事、监事、高管60,000
0.05%
-4,500
55,500
0.045%
核心员工1,188,000
0.97%
-373,200
814,800
0.666%
总股本 122,577,200
- -289,000
122,288,2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7,150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股
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
份数量
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684,326
42,684,326
34.9047%
42,684,32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13,036
7,913,036
6.4708%
7,913,036
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04,598
-169,012
2,635,586
2.1552%
2,635,586
#朱涛 境内自
然人
1,189,706
531,680
1,721,386
1.4076%
1,721,386
北京众和臻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0,000
1,500,000
1.2266%
1,500,000
上海虎铂康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0,000
-117,039
1,382,961
1.1309%
1,382,961
朱旻 境内自
然人
1,320,000
-70,000
1,250,000
1.0222%
1,250,000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5,772
1,235,772
1.0105%
1,235,772
上海泰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7,017
1,057,017
0.8644%
1,057,017
广州乐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5,000
-103,541
1,001,459
0.8189%
1,001,459
合计- 62,309,455
72,088
62,381,543
51.0118%
62,381,543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温茜董事持有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5.71%的股权,温茜女士配偶的母亲侯藤为股东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虎铂康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泰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泰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宪为上海虎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虎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海虎铂康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未发现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殷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6万元
成立日期:
2005年
月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725917447公司控股股东康瑞华泰的经营范围为: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互联网、医药、化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康瑞华泰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管理,不从事与公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除本公司外,康瑞华泰不存在其它控股或参股公司,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动。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 是或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 冻结8,000,000.00
0.43%
作为被告,诉讼保全。
银行存款 货币资金 冻结30,000,000.00
1.62%
协议冻结定期存单 交易性金融
资产
质押14,018,083.64
0.76%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
质押存单总计- - 52,018,083.64
2.82%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冻结资金金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5%、2.47%;占比较小,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对,以便尽快解除上述银行账户中货币资金的冻结状态,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定期存单进行质押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