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839725 证券简称: 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5-016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河南克拉钻石有限公司、深圳惠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财务系统控制、财务报告、生产与仓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设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
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的管理框架体系包括: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督察审计部门、生产总部、财务中心、技术中心、营销总部、人力中心、供应中心等职能部门,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部门随时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内部审计
公司督察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要求作业,是否达成目标;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4、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是公司保持持续、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为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努力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优化用人机制,创建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努力营造引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氛围。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重点做好新进员工、干部任前培训,逐步形成全员长效学习机制,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5、采购供应业务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较为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办理采购业务。
6、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公司营销总部负责公司销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管理销售信息,参与公司营销决策和年度计划的制定,
根据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来引导制定公司销售政策,执行有关营销工作的决策;同时完善客户服务制度,加强客户服务和跟踪,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7、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一日承诺、守信百年”、“惠报天下、丰赢未来”的使命和理念,形成了诚信、务实、学习、创新的企业价值观。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坚持“质无缺陷、客无抱怨”的质量理念,为客户打造“精细化、零缺陷”的高端金刚石粉体战略目标,坚持持续的科技创新,最终以一流的产品和尖端的技术,引领行业的发展。
公司培育职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认真遵守各项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8、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9、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担保制度》中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业务,明确了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10、资产管理
公司规范存货管理流程,健全存货及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存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日常保管、退换货及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公司重视固定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固定资产验收、保管、折旧、处理等程序。
公司加强无形资产取得、验收、使用、控制,加强对专利、专有技术等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11、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不存在违规情况。
12、信息披露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内容、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相关人员职责、信息保密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同时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5%。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5%。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备以下特征,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财产损失≥人民币200万。
(2)重要缺陷:人民币100万≤财产损失<人民币200万。
(3)一般缺陷:财产损失<人民币100万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全年整体运行有效,为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提供了合理保证。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管理目标及实际业务的需要,持续地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控,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