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5-020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23,739,500.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0,603,779.95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1,275,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610,000股后的90,665,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066,5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的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六十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2/3以上(含本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本人将遵守和执行惠丰钻石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惠丰钻石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并促使本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惠丰钻石利润分配议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三、全体董事承诺:
本人将遵守和执行惠丰钻石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惠丰钻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四、全体监事承诺:
本人将遵守和执行惠丰钻石股东大会通过的回报规划,在惠丰钻石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对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对不符合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方案投反对票。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