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2024年度审计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2,450.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 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 (1)家。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84.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1 | 制造业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C-33 | 制造业 | 金属制品业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77.3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10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利安达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年度,利安达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充分了解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坏账计提、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等。
(三)审计质量管理
利安达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
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与整改程序八个要素并有效运行的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信息安全管理
利安达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以维护客户利益和声誉,确保业务的持续安全运行。
三、对履职情况评估的说明
经公司评估后,结合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认为利安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年审工作情况,利安达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审相关工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年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利安达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4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会计师团队召开沟通会,在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后,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利安达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5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利安达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
2025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