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良虎)
本人作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许良虎,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大学副教授。1986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江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兼管理办公室主任。(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任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主任,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江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兼中心办公室主任);曾任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鼎胜新材(603876)独立董事,曾任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东方电热(300217)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听证员。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以及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兼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共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无委托出席、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均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积极参与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会议,并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共主持召开了五次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明确2024年的工作计划。此外,通过每季度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共参加了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参加了一次会议,审议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15天现场调查和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行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报审计前,本人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签字会计师等商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跟进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同时,与会计师、公司审计部人员及高管等对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促进年审工作高质量完成。
5、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6、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7、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自觉学习、及时更新所需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公司本次租赁关联方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第三方评估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请王燕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顺林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设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 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为方便与投资者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xulianghu@002211sh.com。
述职人:许良虎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