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4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宏达新材”变更为“ST 宏达”,证券代码仍为00221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宏达新材”变更为“ST宏达”;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211”;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5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042,575.83 | -29,362,241.92 | 39,599,26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432,227.73 | -24,616,986.62 | -45,990,809.20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9.8.1(七)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出于谨慎性原则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审计意见中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相关表述,将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围绕“净利润”和“现金流”切实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聚焦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提升收入。公司要利用拓展长三角市场机会扩大收入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同时,要加大力度攻坚高毛利产品和客户的营销,如液态胶、特种胶等,争取收入和利润同步增长。围绕“料、工、费”核心成本降本增效。原材料方面,公司将通过 “带量采购”重新筛选供应链,努力降低原材料成本;人工效率方面,公司将通过自动化改造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损耗;费用方面,公司将通过能耗、维修费用等节点加强管控以降低费用。启动经营性现金流提升专题。公司将从加速回款、优化库存和弹性支付几个核心点工作展开,切实提升经营性现金流。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369.69万元。同时,公司拟通过银行授信提高整体资金弹性。
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消除专网通信影响。公司面临的投资者诉讼等多起诉讼和上海观峰、上海鸿翥两家子公司一直无法处置,都严重拖累着公司财务指标和大家对公司的经营预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件进展,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尽快消除专网通信影响。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3603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