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5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公允、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预计是基于2024年的实际交易情况,结合2025年的经营计划和市场环境,做出了合理的预计。预计的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旨在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问题,满足其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博众数智以其持有霁林科技和元应科技的最高额股权质押,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为解决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需求,满足公司、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持续发展需要。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贾 利 民 益 智 黄 加 宁
王 良 荣 钟 蓉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