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09,4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5.25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599,85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55,741.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3,944,112.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379号)。
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1,096.06 | 31,632.86 | 18,761.08 |
2 |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7,749.78 | 36,196.50 | 21,467.72 |
3 | 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 26,329.86 | 19,418.58 | 11,516.93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648.69 | 15,648.69 | 15,648.69 |
合计 | 130,824.39 | 102,896.63 | 67,394.41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000.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1 |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1,096.06 | 18,761.08 | 834.54 |
2 |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7,749.78 | 21,467.72 | 3,019.13 |
3 | 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 26,329.86 | 11,516.93 | 159.8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648.69 | 15,648.69 | 14,986.82 |
合计 | 130,824.39 | 67,394.41 | 19,000.38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推进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目前,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提款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为准。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3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93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众合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