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王铁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王铁刚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年度内发生的相关事项发表相关意见。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毕业于黑龙江大学,硕士学历。1996年入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任政治部干事,1999年至2001年任武警学院俱乐部副主任,2001年至2019年担任海政文工团独唱演员,2019年至今任职于荷鲁思(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公司在召开上述会议前,按照规定提前向本人提供了会议资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根据规定回避表决的除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后积极关注相关决议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年度,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议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或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年度战略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走访公司及天津子公司现场调研等形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专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各项议案执行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专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及时汇报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传达最新监管信息和监管案例,征求和听取本人意见。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积极配合,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认真对待投资者意见反馈,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问答,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持续督导机构对董事的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该薪酬方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议案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赵琪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赵琪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据实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定期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本人将加强学习独立董事新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王铁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