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针对中荣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焕然先生、张志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顺物流”)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0万元。
2、预计公司与自然人林雪萍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东顺物流 | 物流 服务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500.00 | 46.35 | 442.59 |
关联租赁(公司为承租方) | 林雪萍 | 运输 设备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 50.00 | 9.38 | 15.5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中山市黄炫纸品有限公司 | 瓦楞纸 | 0.00 | 400.00 | 0.00% | -100% | 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东顺物流 | 物流服务 | 442.59 | 500.00 | 8.80% | -11.48% |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 | 塑料包装容器 | - | 5.00 | 0.00% | -100%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 | 彩盒及内卡 | 12.25 | 50.00 | 0.00% | -75.50% | |
关联租赁(公司为承租方) | 林雪萍 | 运输设备 | 15.50 | 50.00 | 9.07% | 48.7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因年初公司根据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后续根据经营进展按需发生。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注: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原董事周淑瑜的兄弟持股60%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周淑瑜自2022年12月3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2024年1月1日离职时间已超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再将周淑瑜的关联企业中山市美图实业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交易
(一)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山市东顺物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050682468K |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19日 |
注册地点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22号之二A区 |
法定代表人 | 黄素娴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万元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般许可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水路货运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董事黄焕然先生的妹妹黄素娴及妹夫黎东共同持股100%的企业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91.02万元,净资产106.0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96.38万元,净利润145.75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东顺物流合作以来,东顺物流均能够履行合同或订单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二)林雪萍
姓名 | 林雪萍 |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董事张志华先生的配偶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 不适用 |
履约能力分析 | 自与林雪萍合作以来,林雪萍均能够履行合同约定,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已依法回避表决,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露
保荐代表人: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