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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周华)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周华,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成律所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7月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2011年7月获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任职于北京义会嘉置业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七次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信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参加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周华772002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保障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以及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新任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财务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检查重点涵盖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以客观独立的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谨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华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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