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及离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郝振平先生、周华先生以及鲍卉芳女士(换届离任)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