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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卉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鲍卉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鲍卉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3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法学硕士。2010年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03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于所有的会议议案,都能够做到会议前充分阅读,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3、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提名的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了联系,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提名董事情况

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本人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本人在公司任期届满,于2024年6月28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由衷感谢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鲍卉芳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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