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4月22日,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及拯救可能性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或“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性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本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保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 | 2021年12月31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
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 ||||||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收购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 2021年12月31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 |
云南省 | 关联 |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1 | 长期 | 正在履行 |
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承诺 | 就收购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3.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年12月31日 | 中,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鉴于公司在云投集团控股期间实施的南充西华体育公园4个BT项目及六盘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发生了下游施工方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其南充分公司、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云投集团承诺,将积极推动上述案件解决,并督促公司就可能造成的损失通过起诉业主单位等方式进行弥补。如确实无法弥补,云投集团承诺,对因上述两起诉讼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部分在12个月内给予补偿。2.云投集团控股公司后,公司2012年至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连续实现了增长,在此期间,云投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给予了公司资金及业务支持。2017年,公司正在实施业务转型,受市政项目进一步规范管理、产业政策调整和宏观政策变化等影响,公司财务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较大,导致上半年度发生了业绩亏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支持公司做强做精业务、积极谋求转型发展 | 2017年10月12日 | 实际损失发生后12个月内。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云投集团《关于〈云投生态关于请予明确承诺事项履行意向及解决措施的函〉的回函》。云投集团在回函中回复:“在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我公司全面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职责,积极支持贵公司业务 |
实现可持续经营,将帮助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谋求发展路径。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的预期及云投集团的资源支持,云投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云投集团承诺将积极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职责,持续提升经营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当前不发生退市风险。 | 发展和资金,督促推动重大诉讼案件的解决,依法保障贵公司合法权益未受损害、未发生退市风险,我公司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目前我公司已不是贵公司股东,希望贵公司继续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保持良性发展,并积极负责推动相关案件的后续处理和执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能否成功也
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对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