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昱,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201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主任。2022年10月至今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贸易研究院副院长、广州开放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6 | 6 | 0 | 0 | 0 | 否 | 0 |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公司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年报季报的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公司亏损形成原因、下一步扭亏计划、以及坏账计提、存货管理等内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详细征询和建设性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次,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会议1次。本人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
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程序,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将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反应到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现场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行业动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建议。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最新政策新规,为我们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九)学习培训情况
任独董期间,本人高度关注证监会最新政策改革情况与监管重点,认真学习独立董事的法律职责和履职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年报编制等重要会计文件的编制要求与要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评价、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系统知识,切实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2024年12月26日专门参加了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粤上协【2024】52号通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内,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各项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涉及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本人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积极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助力,更加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张 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