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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议案》

资产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3日《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19日《关于延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各项决议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讨论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各业务部及财务、人事等关键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七)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发生的担保行为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

三、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该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故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增强工作责任心,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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