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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于2025

年6月30日之后方可实施,以确保审议程序与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授权实施期

限合规、有序衔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27,358.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88,972,641.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43号文批复,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0,726,1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88元。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6,389,101.0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8,437,798.4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451号)确认,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使用金额为30,000万元,并于2024年6月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24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元的暂时闲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本次新增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后,公司实际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使用金额为60,000万元,于2024年9月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该两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仍处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该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注1]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注2]
1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72,133.992023年10月2024年6月
2年产330万套轻177,866.012023年10月2025年4月2025年10月
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2025年10月
合计250,000.00

注1: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注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增加“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二)根据根据《拓普集团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拓普集团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1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120,000.0060,000.0060,000.00尚处于建设期
2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156,297.3875,000.0075,000.00尚处于建设期
3宁波前湾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28,586.1010,000.0010,000.00尚处于建设期
4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203,610.72100,000.00100,000.00尚处于建设期
5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114,648.8750,000.0050,000.00尚处于建设期
6安徽寿县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48,730.3935,000.0019,843.78尚处于建设期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7湖州长兴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81,556.2950,000.0015,000.00尚处于建设期
8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30,000.0020,000.0020,000.00尚处于建设期
合计783,429.75400,000.00349,843.78

(三)募投项目专户余额、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451号)确认: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4902895710668活期存款270,440,075.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110078801900003588活期存款63,567.4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574909514110901活期存款12,540.4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15001122332209活期存款12,852,523.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574902895510001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00100007418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00100007426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00100007434活期存款-
合计283,368,706.59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4902895710001活期存款376,756,332.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880088008896活期存款516,923,813.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拓普汽车底盘系统(重庆)有限公司574910121310001活期存款17,749,660.6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碶支行拓普汽车底盘系统(重庆)有限公司86031110000324250活期存款539,726.1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15226688662220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94110078801900004097活期存款16,147,455.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403984337379活期存款7,641,057.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33150198414000000875活期存款7,490,036.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76820180808907736活期存款22,528,853.5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拓普汽车底盘系统(安徽)有限公司3320020210120100213613活期存款582,590.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湖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8114701012700497831活期存款3,425,503.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376684301190活期存款15,513,809.51
合计985,298,838.18

2、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数额、工程进度情况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451号)确认,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资金额、工程进度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1、2022年7月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8,897.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023.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971.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1、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年产15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72,133.9972,133.9972,133.9910,009.5772,905.66771.67101.072024年6月2,565.35
2、年产3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177,866.01176,763.27176,763.2729,013.77112,065.60-64,697.6763.40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50,000.00248,897.26248,897.2639,023.33184,971.26-63,926.0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

月延期至2024年

月;“年产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

月延期至2025年

月。注

2024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项目调整前实施主体为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湾新区五期土地。项目调整后实施主体为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宁波)有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湾新区五期土地、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新增实施地点为墨西哥,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仅协助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境内采购。“年产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

月延期至2025年

月。

2、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49,843.7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421.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421.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60,000.0060,000.0060,000.0023,693.1423,693.14-36,306.8639.49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75,000.0075,000.0075,000.0018,905.6418,905.64-56,094.3625.21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3、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4,755.574,755.57-5,244.4347.56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4、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5,257.2915,257.29-84,742.7115.26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5、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50,000.0050,000.0050,000.008,240.488,240.48-41,759.5216.48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6、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35,000.0019,843.7819,843.788,443.208,443.20-11,400.5842.55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7、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50,000.0015,000.0015,000.0013,666.2113,666.21-1,333.7991.11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8、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18,460.1818,460.18-1,539.8292.30尚处于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00,000.00349,843.78349,843.78111,421.71111,421.71-238,422.0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见“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鉴于公司2022年完成的公开发行可转债及2024年1月完成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募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其中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不得超过12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上述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程序,

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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