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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永清)

2024年,本人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永清,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深圳代表处审计经理,2002年1月至2006年9月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8月历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大连亿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今天国际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市旭龙昇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维琪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维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维琪医药研发(广东横琴)有限公司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1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股东会次数为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股东会次数为1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与同行业对比,了解公司薪酬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掌握公司的后续分红回报规划,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透明度。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审计委员会等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2024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4、报告期内,本人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5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永清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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