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2025年5月15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7212 | 智新电子 | 2025年5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赵庆福先生代表董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2025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庆永先生代表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监督作具体报告,并对2025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魏学军(已离任)、张松旺、常成先生分别就其2024年度履职工作进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学军-已离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松旺)》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成)》。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4.74万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6,1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6,366,000.0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享受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季度支付。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基本薪酬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再另行就监事职务领取薪酬。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持股凭证。
4、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8:00-12:0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37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联系电话:0536-7528398
电子传真:0536-7687166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37号E-mail:zxdz@genius-gp.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