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号验资报告。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
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苏公W[2023]B07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5,486,667.3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75,534,564.80元,本年度使用59,952,102.5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35,486,667.3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41,963,980.0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16,709,545.2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0,741,102.0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45,204,281.52元,收到留抵退税18,186,632.19元以及支付受让大额可转让存单前手收益2,649,811.6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96,709,545.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99,989,262.63 |
减:转入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 200,900,000.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42,811,207.35 |
减:手续费用 | 10,773.96 |
减:受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 2,649,811.64 |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335,970,904.39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15,970,904.39 |
购买大额存单 | 320,000,000.00 |
(2)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335,497,404.67 |
其中: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 | 59,952,102.50 |
加: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转入 | 200,900,000.00 |
加:留抵退税 | 18,186,632.19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409,520.38 |
减:手续费用 | 5,672.25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5,993,075.65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5,993,075.65 |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兴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兴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2/5/19 | 2025/5/19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3/4/12 | 2026/4/12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2 | 2026/4/12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2023/4/12 | 2026/4/12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平安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5/19 | 2026/5/19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6/12 | 2026/1/13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6/12 | 2026/1/13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2023/6/12 | 2026/1/13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平安银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2024/3/18 | 2025/12/12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平安银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2023/5/19 | 2024/1/10、2024/2/6、2024/2/20 | 40,000,000.00 | 695,111.10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00.00 | 2023/9/18 | 2024/3/18(本金)、 2024/3/20(收益) | 90,000,000.00 | 1,383,534.25 |
民生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3/21 | 2024/6/21 | 30,000,000.00 | 201,945.21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6/24 | 2024/12/24(本金)、2024/12/27(收益) | 20,000,000.00 | 269,260.27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20,000,000.00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35,486,667.30元。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782,539.4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7,896,138.31元,本年度使用60,886,401.14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8,782,539.4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6,314,783.6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3,927,020.8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70,302.2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2,167,201.50元、当期的汇兑损益及汇率变动的影响-996,899.25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2090000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93,927,020.8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9,292,631.34 |
减:转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 83,300,000.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1,611,622.31 |
减:手续费用 | - |
项目 | 金额 |
减:赎回大额存单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 20,000,000.00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82,946,011.83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2,946,011.83 |
购买大额存单 | 180,000,000.00 |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其中: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 | - |
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2090000账户转入 | 83,300,000.00 |
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22090000大额存单本金转入 | 20,000,000.00 |
减:转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 | 102,111,525.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584,098.74 |
减:手续费用 |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772,573.74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1,772,573.74 |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其中: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 | - |
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77050122000230035账户转入 | 102,111,525.00 |
减:转入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 | 100,547,825.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81.01 |
减:手续费用 |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1,563,699.57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81.44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81.44 |
(4)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3,706,140.19 |
其中: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 | 6,339,681.88 |
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NRA78092023000261账户转入 | 100,547,825.00 |
减:转入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63账户 | 72,054,638.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4,382.95 |
减:手续费用 | 20,803.08 |
加:汇率变动影响 | 131,155.69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4,901,782.37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14,901,782.37 |
(5)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LIMITED.100000301065363账户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65,783,767.92 |
其中:2024年投入募集资金 | 54,546,719.26 |
加: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74账户转入 | 72,054,638.00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6,352.04 |
减:手续费用 | 18,532.47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435,644.63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6,694,334.28 |
其中: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 6,694,334.28 |
报告期内,公司对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平安银行 | 大额存单 | 20,000,000.00 | 2023/11/21 | 2024/12/19 | 20,000,000.00 | 582,904.11 |
平安银行 | 大额存单 | 180,000,000.00 | 2023/11/21 | 2026/11/21 (可随时转让) | 未到期 | 未到期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0,000,000.00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 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8,782,539.4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已于2020年6月与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公司于2020年6月与宜兴中石、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Mojin Development Limited以及公司之全资孙公司JonesTech (Thailand) Co., Ltd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3年9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以及BANK OF CHINA (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 110904962510666 | 活期存款 | 15,970,904.39 |
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 554746515018 | 活期存款 | 5,993,075.65 |
大额存单 | 320,000,000.00 | ||
总计 | 341,963,980.04 |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22090000 | 活期存款 | 2,946,011.8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77050122000230035 | 活期存款 | 1,772,573.7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NRA78092023000261 | 活期存款 | 81.44 |
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 | 100000301065374 | 活期存款 | 14,901,782.37 |
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 | 100000301065363 | 活期存款 | 6,694,334.28 |
大额存单 | 180,000,000.00 | ||
总计 | 206,314,783.6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
929.26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E144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709,545.27元。本次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本次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周丽涛 | 嵇 坤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81,670.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95.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548.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 | 否 | 61,670.95 | 61,670.95 | 5,995.21 | 33,549.74 | 54.4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9,998.93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670.95 | 81,670.95 | 5,995.21 | 53,548.67 | 65.57%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1,670.95 | 81,670.95 | 5,995.21 | 53,548.67 | 65.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5幢三层。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27.67万元。 2、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1,116.03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7.67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 |
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4259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余额320,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29,392.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88.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78.2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石(泰国)精密制造项目 | 否 | 29,392.70 | 29,392.70 | 6,088.64 | 8,878.25 | 30.2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392.70 | 29,392.70 | 6,088.64 | 8,878.25 | 30.2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29,392.70 | 29,392.70 | 6,088.64 | 8,878.25 | 30.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929.26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3.65万元。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929.26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E1447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余额180,000,000.00元,详见本报告“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