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楼建伟作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楼建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1997年9月至2000年9月在浙江农资集团兴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任会计;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2000年12月至2005年9月在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在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在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任零售业务部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在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先后任国际财务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202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9次,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4次。
会前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着充分的沟通;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会后做好监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推动各项议案有效落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4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2024年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做好年报、季报等财务报表的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同时,本人积极参与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人员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实地参观了公司募投项目,详细了解了项目进展、厂区建设及产线规划等具体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及时提供本人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本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审阅了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候选人备有关相关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本人审阅了相关议案,认真考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能力,认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聘任及审议程序《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楼建伟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