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美硕科技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批准,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7.0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2.91万元。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0,402.91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713.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598.7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97.8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68.9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6,710.8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267.7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4,959.8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022.79 | |
差异[注] | G=E-F | -62.96 |
[注]差异系使用票据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47.86万元,发行费用未用募集资金支付15.1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6月21日分别与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授权管理层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授权管理层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4个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3303041060000033993 | 13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722400041 | 10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355890100200342449 | 5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355890100200342704 | 5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3303041060000032672 | 12,843,535.65 | 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 3303041060000032656 | 7,301,522.51 | 募集资金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户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3303041060000031559 | 74,291.26 | 募集资金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355890100100436764 | 8,008.63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652005577 | 558.30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350,227,916.35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银行账号1927030104888666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4年5月27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银行账号为3305016275770976888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4年5月28日注销,其中公司已按规定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银行账号为33050162757709768888的募集资金专户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反应速度,增强核心客户配套供货能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03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080号)。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038.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本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收回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多元服务 | 10,000.00 | 2.65 | 2024/5/28 | 2027/5/28 | 否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综合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多元服务 | 3,000.00 | 2.65 | 2024/7/31 | 2027/7/31 | 否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2024年对公大额存单第5期(3年) | 10,000.00 | 2.60 | 2024/5/28 | 2027/5/28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60 | 2024/5/29 | 2027/5/29 | 否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60 | 2024/6/4 | 2027/6/4 | 否 |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保荐机构持续督促公司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保荐机构对美硕科技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小兵 程森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402.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97.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710.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1,542.81 | 6,838.20 | 20.72 | 2026年6月30日 | [注1] | [注1]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600.00 | 6,600.00 | 648.17 | 2,523.40 | 38.23 | 2026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806.84 | 16,149.22 | 100.93[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55,600.00 | 55,600.00 | 3,997.82 | 25,510.82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602.91 | 3,602.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802.91 | 4,802.91 | 1,200.00 | - | - | - | - | - | |
合 计 | - | 60,402.91 | 60,402.91 | 3,997.82 | 26,710.8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反应速度,增强核心客户配套供货能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外部环境及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评估,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一定程度减缓。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政策环境,以及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情况,决定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额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802.91万元。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有超募资金3,602.91万元(不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未明确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03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080号)。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038.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之说明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继电器及水阀系列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49.2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