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美硕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美硕科技因业务需要,根据日常经营相关情况,预计公司2025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人黄晓湖先生、刘小龙先生、虞彭鑫先生、黄正芳先生、陈海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5年第一季度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000.00 | 195.82 | 355.57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9618.893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锦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995119708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朗诗德电气有限公司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海水淡化处理;直饮水设备销售;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黄正芳配偶的弟弟朱锦成持股38.17%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黄正芳配偶的妹夫林建持股0.65%并担任执行监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
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且公司对其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徐小兵 | 程森郎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