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743号)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6元,募集资金总额1,320,3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9,703,0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计划
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万元) | 实施期限 |
1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 66,237.03 | 4年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12.28 | 2年 |
3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3,531.56 | 4年 |
合计 | 89,880.87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资总额(万元) |
1 | 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 | 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785.68 |
3 | 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7,455.81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为了进一步有效地利用凤岗镇的产业集群效应和人力成本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计划在东莞市取得工业用地,新建厂房,用于实施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由于东莞地区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未能顺利取得用地。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政策环境,公司拟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不
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4年12月30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发展产生影响。
(三)保荐机构意见
杰美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