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潘亚先生、张伟先生、陈浩先生和沈正祥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潘亚先生、张伟先生、陈浩先生和沈正祥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或前五名股东,下同)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要求,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