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雅雄)本人田雅雄作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田雅雄,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曾担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3月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历次董事会、历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田雅雄 | 现任 | 8 | 1 | 7 | 0 | 0 | 否 | 5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共出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超募资金永久性补流、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股权激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现场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年报审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7天,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与本人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者保护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其他工作情况
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内,没有行使以下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在本人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上述议案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正式选举钱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任期内,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继续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田雅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