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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团队、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初步审计结果、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慎履行审计职责,并就2024年度年审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1、财务审计

信永中和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信永中和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宝生物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信永中和鉴证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宝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内部控制审计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东宝生物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东宝生物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查阅信永中和的基

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信永中和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对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审计团队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

3、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独立董事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积极协调各方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4、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信永中和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

5、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清晰。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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