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
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