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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牛丹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牛丹已离任)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牛丹,男,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3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东南大学教师及科研秘书;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美国里海大学访问学者;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美国德州大学圣安东尼奥分校访问学者;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副局长、副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教师;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参加1次董事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董事亲自出席次数(现场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会次数/通讯方式)自出席会议
1100

2024年度,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未亲自出席,未有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事项。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事项。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中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聘任事项进行讨论。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履职情况,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110-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

5、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议案
2024年2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内审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8、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等方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提名独立董事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未涉及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自2024年2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牛丹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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