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朱兆斌)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兆斌,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2年8月起历任吴县市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职员,苏州施乐工程复印系统有限公司业务代表,苏州工业园区信息港有限公司职员,苏州市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20年10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苏州和阳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13次董事会,均按时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3 | 13 | 0 | 0 | 否 |
2024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4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召集并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中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研究和充分沟通,充分地表达了个人的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中对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范围、职责及薪酬政策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为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做出了努力,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缺席(次) | 备注 |
8 | 8 | 0 | - |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 |
2024年2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4年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补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之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3、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5、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批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7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8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 1、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补充签署《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之间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
2024年9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024年11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2月2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 | 1、关于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议案 |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履职以来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7、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市值管理、未来战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提名独立董事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5、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1)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4年5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42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6%。
(3)2024年5月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2,6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29%。
(4)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5)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3,894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9%,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648.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依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2024年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
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5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朱兆斌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