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市场,克服各种困难,强化安全运营管理和落实维稳安保措施,做到用心服务社会用户,推动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业务发展情况2024年全年销售天然气27,061万方(其中:车用气12,223万方,非车用气14,838万方),同比增长0.99%。完成入户安装19,331户,同比增加65.80%。
截至2024年底,母公司已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148.48公里;城市高、中压市政管道463.68公里;CNG牵引车9辆,罐车20辆。已建成并运行场站20座,基本满足区域市场需求和布局。甘肃浩源现有CNG加气母站1座,CNG加气子站1座,CNG运输车辆5辆。目前母公司业务主要涵盖了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巴楚县的天然气供应工作,拥有天然气居民用户约
23.32万户,拥有工商业用户约4,200户。
2.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156,119.56万元,较期初增长44.8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171.12万元,同比增长5.14%;营业成本53,655.12万元,同比增长9.64%;实现利润总额10,903.79万元,同比下降7.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8.23万元,同比下降5.98%。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在信息披露考评期内(考评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消除情况和原大股东股份高比例质押情况,深交所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考评为 D。报告期内,通过交易所业务平台共披露公告106份,其他非公告类上网文件169份,提交报备材料197份。
公司由于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消除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义务,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持续披露还款进度等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疆证监局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周举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0号),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4(六)的规定,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及延时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6月,公司积极参加新疆证监局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年内通过网络、电话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提问,通过电话接访各类投资者近百次,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4号),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和解、庭前调解和裁定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4年7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盛威实业的9,504万股股份完成网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至崔长斌先生名下,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举东先生变更为李猛龙先生,李猛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志刚先生、钟浩先生合计持股106,962,34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6%。
(五)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得以解决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9%,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占用资金归还是现实控制人李猛龙先生与原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及关联方签署了代偿合同,由公司现实控制人李猛龙先生代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4]8-434号),公司已按新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025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浩源”变更为“新疆浩源”。
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落实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准确界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董事会办公室督促纳入这一范围的人员及时签订保密承诺书,在每次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前,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保证公司未公开信息在对外披露前不被泄露。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4年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45项,各董事参会率达到100%。2024年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1次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审议议案16项,相关决议均得到有效落实。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 会议名称 | 议案内容 |
2024.2.29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1.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4.19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 审议通过《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4.24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4.29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终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2.审议通过《取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取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5.29
2024.5.29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7.18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8.6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改选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杜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2.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李猛龙、康莹、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李猛龙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李猛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杜刚、李猛龙、康莹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樊新军、彭旭组成,其中由杜刚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康莹、杜刚、蔺怀华、樊新军、杨磊、朱明、彭旭组成,其中康莹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上述委员的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3. 审议《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改聘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张园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
2024.8.26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及编制情况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浩源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的议案》 5. 审议通过《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
2024.9.2
2024.9.2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 |
2024.10.28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11.24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12.13 | 第五届 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1. 审议《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 | 会议名称 | 议案内容 |
2024.3.18 |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 审议批准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 审议批准了《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2024.5.23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1.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批准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丁卫芝女士、胡伟业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
2024.6.20 |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 审议批准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该议案未获批准) 3.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的议案》 |
2024.8.6
2024.8.6 |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批准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 累计投票补选李猛龙先生、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累计投票补选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批准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累计投票补选钟志刚先生、梁承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24.12.30 |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批准了《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
(六)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安全生产及合规管理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在召集人的主持下,根据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依据不同事项组织会议进行商讨,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披露、高管考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会议,把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放在首位,勤勉尽责。
根据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挥独立董事履职更有效,监督更有力的作用,公司2024年2月公司董事会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3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监管要求,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2024年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同时,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事前核查,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3.董事长履职情况
2024年8月,公司改选了董事长,董事长在任职期内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
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董事长不但说明各项议案形成的背景,同时鼓励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长能够推动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让各专门委员会在工作制度规范要求下履职尽责。
二、202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5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以“夯基础、补短板、稳增长、促治理、防风险、强党建”六大任务为总抓手,提升发展质量,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在2024年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以及目前的行业情况,公司将继续稳固市场,同时加强预算管理,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力争2025年实现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扎实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工作
2025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管理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2. 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工作,提升守法意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定期、不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严格执行关联方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传达证监局、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和培训通知,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等,采取自学与定期讨论的方式进行认真学习,不断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3. 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要求。一是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维护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二是按照规定,全面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捷方式,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
4. 紧抓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
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形成共同安全价值观。以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深入推进“三体一标”为抓手,细化安全生产措施,重目标、重部署,重过程监管、重责任落实、重工作成效,重安全考核。公司还将加大设施改造投资,用于燃气老旧管网和设备设施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道燃气供气安全运行能力,将燃气安全平稳地送到市民身边。
5. 降本增效提升经营管理成果
公司要主动适应城市燃气公司未来发展的“市场化转型、产业化经营、多元化发展、集团化管控、精细化管理”五大趋势,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逐步健全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的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2025年,我们要合理安排市场布局,深耕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巩固并扩大阿克苏地区燃气市场份额,特别是要努力提高公服市场占有率;紧盯阿克苏地、市两级发展规划,对辖区内和周边的大型公服项目、工业(产业)园提前做好燃气配套方案及策划,积极跟进,力促项目早日落地。
6. 发展智慧燃气,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要继续推进信息化数字平台建设,借助于第一期开发投入使用的 GIS系统、安全数字驾驶舱、统一移动外勤巡线系统,通过对客户服务系统改造与呼叫中心系统联动,形成完整的入户安巡检业务闭环,有效提升燃气隐患处置效率、降低燃气事故发生概率;通过二期项目建设,完成数字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开发和投入使用,进行实时数据及历史数据的归集和分析,实现燃气运营与服务的安全化、智慧化和精细化,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的融合,综合管理手段的应用,使公司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大幅提升。
展望2025年,新疆浩源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公司必将紧紧锚定年度目标和公司战略发展航向,鼓足干劲再出发,昂扬斗志再奋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向投资者交出满意答卷,共同谱写新疆浩源辉煌发展新篇章!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