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拥有合伙人241名、注册会计师2,356名、从业人员总数 8,00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4年12月30日经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及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资产减值准备等其他相关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