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蔺怀华)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 8 月召开股东大会,经投票表决,我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积极组织和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职以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召开过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会议,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性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所参加的 6 次董事会会议,对审议的 14 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各次会议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及时间 | 审议议案数量 | 投票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6日) | 3个 | 全部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 | 5个 | 全部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2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2日) | 1个 | 全部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 | 1个 | 全部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1月24日) | 2个 | 全部同意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2月13日) | 2个 | 全部同意 |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和 4 次临时度股东大会,4 次会议召开时间在本人任职之前,本人已知晓上述股东大会的内容。我所参加的 1 次股东大会,对审议的 2 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会议名称及时间 | 审议议案数量 |
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2月30日) | 2个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董事会议案的事前核查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2024 年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同时,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事前核查,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内容包括:
1. 在202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所审议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审核意见。
2. 在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所审议的《关于注销浩源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审核意见。
3. 在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4. 在2024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5. 在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委员。2024年的任职期内,我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组织了两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议,核查了被聘任人员的合规性,我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注销两个子公司提出建议,我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按时审议公司的定期报告,参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审议,并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遴选,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出建议,我参加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会议,督促各相关部门加以落实工作职责。任职以来,我切实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对公司现场调研情况
任职后,我到达公司实地调研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解,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集相关资料,为公司资金占用整改提出建议。我经常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沟通,了解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与董事以及经理层进行交流沟通,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事项的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2024年11月8日公司完成占用资金整改后,本人也多次督促公司及控股股东尽快进行“摘帽”申请,有利于公司的股票市值管理。
2.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者的权益。
3.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配合证监局和交易所完成督查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2024年工作中的支持和配合。2025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学习好颁布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执行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工作内容,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对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暂无建议;
2. 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蔺怀华电子邮箱:Linhuaihua@163.com
独立董事:蔺怀华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