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5-01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13,628,185.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疆浩源 | 股票代码 | 00270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陶晖 | 翟新超 | ||
办公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室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室 | ||
传真 | 0997-2530396 | 0997-2530396 | ||
电话 | 0997-2530396 | 0997-2530396 | ||
电子信箱 | taoh@hytrq.com | zhaixc@hytrq.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
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产品及服务类别 | 用户类型 | 主要用途 |
天然气运输(含管道运输) | 城市、县城、乡镇的各类天然气用户 | 城市、县城、乡镇的各类天然气用户的用气 |
天然气销售 | 居民用户、公服用户、工业用户及CNG汽车用户等 | 厨用、采暖、CNG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工业用气 |
天然气入户安装 | 居民用户、公服用户、工业用户等用气场所固定用户 | 为各类用户开始使用天然气前的必要步骤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561,195,607.69 | 1,077,764,337.44 | 44.86% | 940,967,19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31,577,949.34 | 782,669,021.19 | 70.13% | 702,366,786.04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701,711,198.48 | 667,409,699.88 | 5.14% | 583,076,20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182,263.39 | 99,113,956.29 | -5.98% | 77,977,05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887,781.77 | 96,487,192.69 | -5.80% | 60,546,25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55,658.39 | 193,931,607.15 | -71.20% | 128,584,235.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4 | -4.17%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4 | -4.17%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3% | 13.18% | -2.15% | 11.7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73,695,593.99 | 149,758,753.96 | 168,682,984.99 | 209,573,865.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718,478.65 | 33,990,623.30 | 30,404,386.67 | 11,068,77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43,480.14 | 29,128,979.21 | 29,367,412.50 | 14,747,90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0,499.79 | 22,490,530.72 | 17,656,402.69 | 24,549,224.7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4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51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猛龙 | 境内自然人 | 24.03% | 99,383,000 | 74,537,250 | 不适用 | 0 | ||
崔长斌 | 境内自然人 | 22.98% | 95,04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周举东 | 境内自然人 | 3.14% | 13,001,000 | 0 | 质押 | 12,670,000 | ||
冻结 | 13,001,000 | |||||||
裴沛 | 境内自然人 | 2.42% | 10,011,000 | 0 | 不适用 | 0 | ||
钟志刚 | 境内自然人 | 1.35% | 5,579,348 | 4,184,511 | 不适用 | 0 | ||
高林燕 | 境内自然人 | 1.22% | 5,035,407 | 0 | 不适用 | 0 | ||
胡中友 | 境内自然人 | 1.14% | 4,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阿克苏众和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1% | 3,760,000 | 0 | 质押 | 3,760,000 | ||
卢祺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411,710 | 0 | 不适用 | 0 | ||
徐兰英 | 境内自然人 | 0.54% | 2,215,4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猛龙与钟志刚、钟浩是一致行动人;周举东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同时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72%的股份;除此之外崔长斌与裴沛、高林燕、胡中友、卢祺、徐兰英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说明外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 本公司股票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本表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没有在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详情见2024年11月9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安机关立案告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公司被立案侦查。该事项立案侦查后,公司已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不起诉决定书》(新检阿分检刑不诉【2025】2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对新疆浩源作出不起诉决定。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