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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钱江西路218号海宁华邑酒店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0人,代表公司股份458,485,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0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405,803,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7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0人,代表股份52,681,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3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99人,代表公司股份58,914,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44,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股数为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10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73,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8749%;反对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474%;弃权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7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47,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1%;反对股数为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10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76,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8802%;反对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473%;弃权10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2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63,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5%;反对股数为1,73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弃权9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92,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9065%;反对1,730,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372%;弃权9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563%。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64,2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股数为1,730,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93,3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9083%;反对1,730,4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372%;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54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962,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8%;反对股数为1,4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弃权7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391,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4146%;反对1,44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4573%;弃权75,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282%。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53,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3%;反对股数为1,73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弃权102,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82,1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8893%;反对1,730,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372%;弃权102,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3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255,3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5% ;反对股数为2,141,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0%;弃权8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6,684,4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2143%;反对2,141,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6342%;弃权8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51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31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3%;反对股数为2,065,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5%;弃权101,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6,747,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3215%;反对2,065,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5058%;弃权101,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2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5,946,2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1%;反对股数为2,40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0%;弃权13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6,375,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6895%;反对2,40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0781%;弃权13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232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48,632,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09%;反对股数为9,665,5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1%;弃权18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9,0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3.2750%;反对9,665,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4060%;弃权18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190%。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2,419,1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8%;反对股数为5,738,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6%;弃权328,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2,848,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7028%;反对5,73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403%;弃权328,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5569%。

12、《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48,433,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76%;反对股数为9,662,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74%;弃权38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8,863,0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2.9385%;反对9,662,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4004%;弃权

3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611%。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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