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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已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综合评定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综合评定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规定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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