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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并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及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担保管理、投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以及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及业务的特殊性,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建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部门,截至报告期末,共设置了16个一级职能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运作。

3、人力资源

公司在经营运作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并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让员工充分了解岗位职责,并且为新入职员工安排专属带教人,使其快速适应公司环境及胜任岗位工作;针对不同阶段的员工建立了培训及考核计划,全面提升员工能力与素养,持续优化人才培养,同时为优秀的潜在骨干人员提供晋升渠道;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原有薪酬体系,逐步构建更加科学、合理且富有激励性的薪酬机制,提升组织效能,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除了基本的社保公积金福利制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食堂、节假日福利、年度体检等多种福利,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4、企业文化

公司以“数字能源驱动美好生活”为使命,以“立足于数字能源领域,致力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卓越企业!”为愿景,以“客户导向、坦诚守信、开放进取、共创共赢”为价值观,秉承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制度保障、活动开展等多种方式,构建创新、积极、可持续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与当前发展阶段和业务特点相适配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将风险管理职责融入各业务部门的日常工作过程中,确保风险管控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各职能部门基于专业领域经验,在关键业务环节设置了风险识别和应对措施,定期与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与风险事项,能够做到对日常运营中主要风险的及时预警和处置,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了基本保障。

(四)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通过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务部设立专职岗位负责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同时根据资金支出金额大小,设置由部门领导、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等多级审批流程,严格把控资金支付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必要性。该管理机制有效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防范了资金风险,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销售与收款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配套企业。在收到整车企业的报价请求后,公司与其进行产品方案论证、商务谈判,取

得项目定点。随后将进一步配合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得到客户认可并完成生产线审核后,进入正式量产,随后按客户发布的预测安排生产,按订单进行交付,并依据合同规定,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的车载产品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存在寄售的情形。在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抵寄售仓,客户按需进行领用,并且定期于系统上传结算单等单据,公司根据客户单据相应确认收入。

公司持续完善销售与收款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通过规范化的商务管理流程、订单管理、报价流程、售后管理流程、应收账款管理及关键岗位职责分离等实现订单处理、发货管理、应收账款跟踪及收款核对的全程管控,确保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合规性。

3、采购与付款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客户的预测订单确定采购计划。采购活动主要由供应商管理部与采购部共同负责,其中,供应商管理部主要负责供应商的选择与考评,采购部主要负责落实采购订单。为保证采购渠道通畅、质量稳定,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组织对于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工作,不断改善供应链体系。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采购风险管理规范》《供应商准入管理规范》《大额采购招标制度》《预算流程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在OA、SRM等资源管理系统里建立了供应商询报价流程、申购流程、验收流程、合同管理流程等,对公司采购申请、招投标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货物验收、付款等采购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和流程上保证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规范,并能有效执行。

4、资产管理

公司在OA等系统里建立了申购流程、领用/退库流程、验收流程、请修流程、变更流程、处置流程等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流程,对资产的采购审批、货款支付、验收入库、领用、仓储管理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采取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和质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防止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资产进行计量确认、折旧、摊销、减值测试等会计核算管理。

5、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要求,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7、担保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的审查、批准以及风险管理等均予以了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8、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投资项目根据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规定的审议程序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涉及需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有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进行内部监督,对审计机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情况及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进行评价,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五)信息传递与沟通

1、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系列信息披露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公司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披露公司信息,接受股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内部通过OA、钉钉及公司邮箱系统等办公平台,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员工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畅通,沟通更便捷、有效。在重大信息传递与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并依据此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内部报送工作指引》、《信息披露手册》,明确了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的报送职责、报送方式及报送要求等,确保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及保密性。

(六)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关的相关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注: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均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中涉及利润金额并导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由盈利变为亏损,或由亏损变为盈利);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缺陷类型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型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5)发生其他重大负面事项。
重要缺陷(1)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且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且给企
业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达到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3)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且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5)发生其他负面事项,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损失。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视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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