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014,57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262.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4,405,8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5,420,399股,不送红股。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01.4571万股变更为15,542.0399万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101.4571万元变更为15,542.0399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1.4571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42.0399万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01.45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542.039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