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汉邦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特别提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316.4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6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255.8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5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221,4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484,17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267,415.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216,762.67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224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509,216,762.67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509,721,915.33
减: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373,407,685.88减:银行手续费
81.37
加:利息收入1,323,915.76
2024
年 |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7,638,063.8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50.52万元系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326660100100750929 509,721,915.33 137,638,063.84
其中活期存款余额10,638,063.84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27,000,000.00元【注】
合计 |
509,721,915.33 137,638,063.84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316.41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255.89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340.7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
余额 |
终止日期 | 预期/实际年化收益率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协定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
1,842.49
2024年6月7日
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注】
2025年4月18日
0.65-1.15%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收益型
20,000.00
2024年6月7日
1,000.00
年
7 |
月
日
1.35%
3 1,000.00
年
8 |
月
日
0.15%
4 1,000.00
年
9 |
月
日
1.25%
5 17,000.00
年
9 |
月
日
1.25%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收
益型
17,000.00
2024年9月6日
1,000.00
年
9 |
月
日
1.25%
7 300.00
年
9 |
月
日
0.15%
8 15,700.00
年
10 |
月
日
1.25%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收
益型
14,700.00
2024年10月8
日
1,000.00
年10月22日
1.00%
10 1,000.00
年11月19日
1.00%
11 12,700.00
年
12 |
月
日
1.00%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收
益型
12,700.00
2024年12月5
日
8,000.00
年
1 |
月21日、
日
0.10%
13 4,700.00
年
2 |
月
日
1.00%
注:协定存款起息日认购金额为1,842.49万元,协定存款余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变动,最终收益以结算结果为准。赎回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后的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等诉讼被司法冻结合计9,632.52万元,被划扣资金合计2,385.96万元,解除冻结资金合计6,930.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冻结余额为316.4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62%。
2025年1月1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劳动仲裁等被司法冻结合计40.00万元,被划扣资金合计37.49万元,解除冻结资金合计
63.02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冻结余额为255.89万元,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50%。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26010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汉邦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汉邦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316.4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6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汉邦高科募集资金账户255.89万元资金仍处于冻结状态,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50%,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经核查,除上述情形外,信达证券认为:汉邦高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921.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940.4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7,340.7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否 50,921.68 50,921.68 36,940.40 37,340.77 73.3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50,921.68 50,921.68 36,940.40 37,340.77 73.3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含子账户)之中,剩余总金额13,763.81万元(含7天通知存款12,7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旭 韩晓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